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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 法》(浙产工标协〔2017〕1 号)的相关规定,所申报的《房 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信息化管理标准》《城市轨道交通综 合档案管理规范》《数字化无掩模光刻设备》《城市绿化养 护质量巡查工作标准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。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,严把标准质 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相关标准的适 用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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