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
-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
- 联系人:叶女士
- 电话:0571-82359257
- 传真:0571-82359257
- 手机:15158100579
- 地址 :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288号金地德圣中心15A层
关于开展标准突出贡献奖、优秀标准评比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标准突出贡献奖、优秀标准评比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协会、协会各分支机构、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、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,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》,以及我省《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》(浙政发〔2017〕5 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,加强标准实施,推广标准化经验,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、引领创新的支撑作用,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,经商请有关部门同意,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决定组织开展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单位)”、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个人)”、“优秀标准”评比工作。现将2019年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本次申报的标准应为发布的标准,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如下:
1.工程建设领域实施2年以上(含2年)的产品标准和工程标准项目(含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);
2.具有较高创新性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,且实施1年以上(含1年)的团体标准项目;
3.由我国主导起草、国际标准组织发布1年以上(含1年)的国际标准项目。
4.已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励的标准项目除外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本届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单位)”、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个人)”、“优秀标准”采用书面申报的方式,由相关单位、个人自愿申报。申报单位、个人应如实准备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1.申报单位、个人填写《申报书》,加盖公章或签字,并报送相关推荐单位审查。提交材料应一式两份,装订成册,包括:
(1)申报材料清单;
(2)《申报书》(附件1);
(3)标准正式发布文本(1本);
(4)标准审查结论或其他视同审查的证明文件;
(5)关于标准项目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;
(6)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奖项设置
1.一等奖。在工程建设领域,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,填补标准空白或对原有标准内容作出重大调整,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达到国际领先水平,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;
2.二等奖。在工程建设领域,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,填补标准空白或对原有标准内容作出很大调整,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,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;
3.三等奖。在工程建设领域,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,填补标准空白或对原有标准内容作出较大调整,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,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。
四、评审
1.评审工作分为企业申报(或有关单位推荐)、委员会审查和公示等三个阶段。
2.成立标准创新评审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由行业专家及标准化专家组成,设组长1名。
3.评审结果在协会网站、公众号等公示7天,无异议后公布。
五、授奖
协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,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,予以宣传推广鼓励。
六、其他
1.协会对本次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单位)”、“标准突出贡献奖(个人)”、“优秀标准”工作进行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,可向协会和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。
2.申报单位、个人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本年度和下一年度参评资格。
3.本次申报、评审等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4.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。
5.联系人吴海丹,联系电话0571-82359257,电子邮箱1626996132@qq.com,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288号德圣中心15A2。
附件: 1 申报书
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
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